广东省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类
校外培训办学许可证
是如何办理的?
该类型办学许可证适用于什么范围?
申请材料有哪些?
相关材料专业解读!
有哪些办理途径、设立流程?
热点问题解答!
相关通知、指引链接!
该类型办学许可证适用于什么范围?
例如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通过线下方式面向中小学在校学生(含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普通高中学生)开展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非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
1.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是指面向中小学生,以传授和提升体育技能为目的,开展体育指导、培训和训练的专门机构。
2.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是指面向中小学生实施的,从事器乐、声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含绘画、书法、篆刻、雕塑、设计等)类课程培训服务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
3.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是指面向中小学生,围绕科学普及,开展以提升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及培养科学家精神等为目标的科技创新活动与科学体验活动的相关校外培训机构。
申请材料有哪些?
培训机构举办者应当按照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应设置标准等规定进行筹备,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依法办理设立手续。
材料清单
申请设立培训机构的,应当向行政审批部门提交下列材料(材料范本见《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试行)的通知》
(http://edu.gd.gov.cn/ztzlnew/xxl/tzgg/content/post_4065465.html)复制网址,或微信扫二维码查看 审批流程指引附件1):
向上滑动阅览
敲黑板,划重点喔!
相关材料专业解读来咯
开办资金、注册资本条件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开办资金、注册资本一般不少于10万元,以到账实有货币资金为准。
办学场所要求
设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具备与培训项目和规模相匹配的、符合安全条件的、专用的固定场所(含办公用房、教学培训用房和其他必备场地),培训场所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0㎡。
培训场所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关于消防、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要求,并取得相应的消防安全证明材料。
自有场所举办的,应提供办学场所的产权证明材料。
租用场地的,应提供场地的产权证明材料,以及与产权人或由产权人授权人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协议)》(并经备案):
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租赁期限自申请举办之日起不少于1年;
科技类培训机构租赁期一般不少于2年;
艺术类培训机构租赁期一般不少于3年。
设施设备配备情况
培训机构应具有与培训层次、培训类别、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匹配的设施设备和器材资料等。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应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
人员配备情况
拟任首届董(理)事会应由五人以上组成,设理事长或者董事长一人,成员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拟任法定代表人应由董(理)事会负责人或拟任校长(行政负责人)担任。
拟任校长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应在70周岁以下、且具有3年以上教育从业经历。
培训机构应配备与培训规模和运营需求相适应的从业人员,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从业人员总数的50%;应充分配备符合条件的教学、安全管理等专职管理人员,财务会计人员。教学教研人员(教练员、教师、培训人员)应符合相应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中明确的要求:
(1)体育类培训机构至少持有以下一种证书:
①体育教练员职称证书;
②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
③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颁发的体育技能等级证书;
④体育教师资格证书;
⑤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人才评价机构颁发的体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⑥省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关证书。
(2)科技类培训机构教学教研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应持有理工类毕业证书或从事科技类相关工作满2年及以上),并具有相应的资质证明。
(3)艺术类培训机构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的以下条件之一:
①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培训内容相对应的专业、下同)
②教师资格证;
③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
④教学能力相关证书。
有哪些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途径(推荐)
举办者(或授权代理人)请前往广州市某市辖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递交申请材料(请提前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穗好办APP、“区政府网”微信公众号等途径预约广州市某市辖区行政审批局“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立”业务)。
天河政府网微信公众号
(二)线上办理途径
举办者(或授权代理人)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穗好办APP,选择广州市-天河区-审批局,搜索或选择“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立”事项,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广东政务服务网
设立流程
(一)名称申报或名称审核
培训机构举办者在提交申请材料之前,根据所设立的培训机构的机构属性,拟设立为营利性机构的至广州市各行政区的政务服务中心商事登记窗口,依法办理名称自主申报;拟设立为非营利性机构的名称审核与设立申请同步进行。
(二)设立申请
按照上述办理途径向行政审批部门提交设立申请材料。
(三)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审批部门应依法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并出具书面回执。
(四)审批
行政审批部门组织力量对申请材料和办学现场进行审核。行政审批部门应当依法在受理申请之后的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审批的书面决定。
(五)公告
对于通过审批、准予设立的培训机构,行政审批部门应当予以公告。
(六)法人登记
经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在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应依法进行法人登记。
其中,非营利性培训机构可通过“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热点问题解答
(一)是否可以同时经营多种非学科类培训?
可以。涉及经营两种以上培训项目类别的,举办者应当确定一种主培训项目类别,在申请材料中将主培训项目列在最前。
(二)同时经营多种非学科类培训的办学场地有什么要求?
需要同时满足全部的拟办非学科类项目的办学场地要求,租赁期限以最高年限为准。
(三)对于无办学许可证但已经取得法人身份(营业执照)实际正在
从事非学科类培训的机构,是否有解决方案?
有。对于此类情况,其举办者应当认真研判分析,审慎决定是继续办学还是转型退出。举办者决定继续办学的,应当在过渡期限内(截止日期:2023年12月1日)全部完成从业人员、培训材料、场地、消防、党建、财务资金、收费监管等方面的所有材料和现场的合规整改,申请办学许可并取得相应的办学许可证。流程如下:
1、名称自主申报,将原有的机构名称核名变更为符合培训机构专属的名称,如:广州市天河区XX(字号)体育/艺术/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2、按新设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要求递交申请材料;
3、获得设立许可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变更原营业执照的机构名称和经营范围。
(四)哪些材料可以认定为消防安全证明材料?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解决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工作系列问题的通知(一)》的相关内容,对于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并且不提供寄宿、也没有餐饮服务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符合消防部门制定的从业条件和服务标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技术服务结论(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可以认定为消防安全证明材料。对于建筑面积300㎡以上的场地,住建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认定为消防安全证明材料。
(五)培训场所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0㎡是如何认定的?
培训机构应有相对完整、独立的培训场所,一般为单一面积在200㎡以上、教学区域和办公区域为同一地址的场地。对于以下2种满足《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解决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工作系列问题的通知(一)》和《通知(二)》相关内容的培训场所,也可以认定为符合要求:
1、对于单一培训场地不足200㎡但是物理相连(或者相通)的两个区域,其建筑面积可累加计算培训场地总面积,总数不低于200㎡即可。
2、对于同一学期招生人数合计不超过150人,且同一时间段参加培训人数合计不超过30人的小型校外培训机构,在确保办公区域和所有教学区域建筑面积累加不低于200㎡的前提下,教学区域和办公区域可以分开设立。其中教学区域建筑面积合计应不少于100㎡,确保不拥堵、易疏散,且必须同时符合《设置标准》的所有规定;办公区域可以另外设立,但是应当设置在教学区域附近、便于管理,一般不超过500米或者步行10分钟以内。
相关通知、指引链接
(一)广东省体育局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http://tyj.gd.gov.cn/sjzw_zcfg/content/post_4014027.html
(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http://gdstc.gd.gov.cn/zwgk_n/zcfg/gfwj/content/post_4014069.html
(三)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https://whly.gd.gov.cn/open_newggl/content/post_4037344.html
(四)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试行)的通知
http://edu.gd.gov.cn/ztzlnew/xxl/tzgg/content/post_4065465.html
【上一篇】美术个人工作室
【下一篇】2个人合伙开美术培训班怎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