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湖南湘江新区及各区县(市)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文旅(广)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一、事项名称: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审批事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事项。
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三、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第十一条: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第十二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第十五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筹设批准书;(二)筹设情况报告;(三)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五)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第十六条: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当提交本法第十三条和第十五条(三)、(四)、(五)项规定的材料。
符合《湖南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发》《湖南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办发》(湘教发〔2022〕30号文件)的要求,其中《审批管理办法》第七条:举办者完成培训机构名称申报或预先核准后,向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设立培训机构,应提交下列材料:(一)申办报告及《湖南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申请登记表》;(二)举办者资格证明文件;(三)办学投入的有效证明材料;(四)培训场所房屋建筑验收合格证明(或安全检测鉴定报告)、权属证明、消防合格证明材料以及内部结构平面图(应标明实际用于教学的区域、面积)。租赁场地的,还应当提交租赁期不少于3年的租赁合同(协议)。以居民自建房作为培训机构住所(经营场所)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五)法定代表人以及从业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明及相关业资质证明,填报《湖南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明细表》;(六)举办者、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行政主要负责人社会信用证明,全体从业人员诚实守信和无犯罪记录承诺书;(七)联合举办培训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联合办学协议;(八)培训机构章程及主要管理制度;(九)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和培训教材,填报《湖南省非学斗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备案表》;(十)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
- 教育部门受理申报材料:1个工作日;
- 教育部门会同行业部门(体育局、文化广电局、科技局)审核申报资料:6个工作日;
- 联合现场评估:4个工作日;
- 教育部门公示:5个工作日;
- 教育部门会同行业部门(体育局、文化广电局、科技局)审批:10个工作日;
(七)教育部门作出决定和颁发办学许可证:4个工作日。
五、申请材料目录及审查标准: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 类型 |
份数规格 |
提交方式 |
材料审查标准 |
是否 必要 |
备注 |
1 |
设立审批申请表 |
原件 |
1份A4 |
现场提交/网上提交 |
真实合法有效 |
必要 |
|
2 |
举办者资质文件 |
原件/复印件 |
1份A4 |
现场提交/网上提交 |
真实合法有效 |
必要 |
|
3 |
联合办学协议 |
原件 |
1份A4 |
现场提交/网上提交 |
真实合法有效 |
非必要 |
|
4 |
企业名称登记保留意见书或社会组织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复印件 |
1份A4 |
现场提交/网上提交 |
真实合法有效 |
必要 |
|
5 |
学校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
原件/复印件 |
1份A4 |
现场提交/网上提交 |
真实合法有效 |
必要 |
|
6 |
办学场地资料 |
复印件 |
1份A4 |
现场提交/网上提交 |
真实合法有效 |
必要 |
|
7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意见书) |
复印件 |
1份A4 |
现场提交/网上提交 |
真实合法有效 |
必要 |
|
8 |
学校章程 |
原件 |
1份A4 |
现场提交/网上提交 |
真实合法有效 |
必要 |
|
9 |
学校首届理(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册及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原件/复印件 |
1份A4 |
现场提交/网上提交 |
字迹清楚,内容真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 |
必要 |
|
10 |
法定代表人资料 |
原件/复印件 |
1份A4 |
现场提交/网上提交 |
真实合法有效 |
必要 |
|
11 |
校长等从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
原件/复印件 |
1份A4 |
现场提交/网上提交 |
字迹清楚,内容真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 |
必要 |
|
12 |
党组织建设材料 |
原件 |
1份A4 |
现场提交/网上提交 |
真实合法有效 |
必要 |
|
13 |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
原件 |
1份A4 |
现场提交/网上提交 |
真实合法有效 |
必要 |
|
14 |
体育器材、设备的合格证明材料(仅体育培训机构须提供) |
原件/复印件 |
1份A4 |
现场提交/网上提交 |
真实合法有效 |
必要 |
|
15 |
授权委托书 |
原件 |
1份A4 |
现场提交/网上提交 |
真实合法有效 |
非必要 |
|
16 |
信用承诺书 |
原件 |
1份A4 |
现场提交/网上提交 |
真实合法有效 |
必要 |
|
六、是否收费:否
七、办理地点: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八、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九、监督电话:0731-12345(市民服务热线)
十、详细办事指南见网站:(放置网站二维码)
说明: 1.事项名称请与事项库中保持一致;
2.请详细填写审查标准;
3.如材料为非必要件,请在备注中详细说明在何种情况下需要提供。
十一、办事流程(详见下图)
标签:
审批 设立 清单 流程 机构 培训 学科 长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