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 分享新闻到:
<返回列表
  • 《甘肃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

      阅读:
      时间:2023-04-24 15:13:07
附件
甘肃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设置指导标准
为持续深化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我省非学科
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条件及办学行为,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
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
策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所称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
内,由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或自然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
办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文化艺术类(音乐、美术、舞蹈、书
法、戏曲戏剧、曲艺等)、科技类(编程、机器人操作等)、体
育类(相关专项运动技能等)等有助于中小学生素质提升、个性
发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的校外培训机构。
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
策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所称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
山国家知构财然的注

h起
利用非国家叶政此级费兴
办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文化艺术类(音乐、美术、舞蹈、书
法、戏曲戏剧、曲艺等)、科技类(编程、机器人操作等)、体
育类(相关专项运动技能等)等有助于中小学生素质提升、个性
发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的校外培训机构
二、审批登记
(一)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艺术类、科技类、体育类校外培
训机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颁发办学许可证,在县级市
-4-
场监管、民政等登记注册部门取得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付
场监管、民政等登记注册部门取得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才能开展培训。县级教育行政部
门作为文化艺术类、科技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主管部门。
(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以
下简称“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对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
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如
出现不符合设置标准等情况,应当按标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
的要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终止培训活动,并函告同级民政或市
场监管登记注册部门。培训机构的变更、注销等工作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执行。
三、基本条件
申请设立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者
(二)有党团组织设立及开展活动的工作方案
(三)有依法制定的章程
(四)有符合条件的拟任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
策机构(以下统称“董事会(理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名单
(五)有必备的开办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六)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
(七)有必要的设施设备、生活与安全保障设施。
(八)有符合规定任职条件的法定代表人、行政负责人(校
长)及主要管理人员。
-5-
(九)有与培训类别、层次及规模相适应的教师队伍.
(十)有与所开办培训项目相对应的课程(培训)计划及符
合有关规定的培训教材。
(十一)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十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举办者、法定代表人,行政负责人(校长)
(一)举办者
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
属性,并具备相应条件:
1.法人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信用状况
良好,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自然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
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联合举办者:两个以上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或自然人联合
举办培训机构的,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
目标以及各自权利义务和争议解决办法等内容。联合办学者出资
计入培训机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的,应当明确各自计入注册资
本或开办资金的出资数额、方式以及相应比例。
(二) 法定代表人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有政治权利和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和不良记录。
2.培训机构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者行政主要负
-6-
责人担任,并在章程中予以明确
(三)行政负责人(校长)
1.行政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有
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品
行良好,能胜任培训机构管理工作。
2.行政负责人应为专职,依法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权,
可由法定代表人担任;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有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5 年以上相关教育管理经验,不得兼任其
他组织和机构行政负责人。
五、名称设定
(一)培训机构只能使用一个名称,一般由审批机关所在地
行政区划名称+字号(两个汉字以上)+业务领域+学校类别(培
训中心或培训学校)组成(具体名称以登记部门核定为准)。不
得早独冠以市辖区的名称,应当与所在市的行政区划名称连用。
(二)申请设立非营利性培训机构的,其名称应当符合《民
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
行规定》等政策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申请设立营利性培训机构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市场监
管总局颁布实施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市场主体登记管
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本标准实施前设立的培训机构,其名称若出现与本标
准不符的情况,要按照审批和登记注册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时变更
-7-
名称。
六、办学出资
(一)举办者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出
资义务。非营利性培训机构举办者应当按照相关非营利性法人的
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及时足额缴存开办资金并出具捐资承诺
书;营利性培训机构举办者应当按照相关营利性法人的法律法规
及政策规定,在出资者承诺的期限内缴纳注册资本(金)。涉及
联合办学的,举办者之间对办学投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举办者以自有土地使用权以及房屋产权、教育教学设
施设备以及图书资料等财物、知识产权和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作
为办学出资的,应由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出具评估报
告,且符合登记注册部门规定的出资比例要求。
(三)举办者应当将货币、土地使用权、房屋及知识产权等
所有办学投入,依法依规及时过户到培训机构名下,依法落实法
人财产权。法律法规对塔训机构出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办学场所和设施设备
举办者应提供与培训项目和规模相适应的场所(含办公用
房、教学培训用房和其他必备场地)。举办者以自有场所办学的
应当提供办学场所的房屋产权有关材料;租用场所办学的,应当
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和房屋产权有关材料,租赁期限自
申请办学之日起不得少于3年。不得选用居民住宅、半地下室、
地下室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此外,用于办学的场所还应
-8一
当符合下列条件要求:
(一)办学场地要求
1.培训机构同一办学场所总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200平方
米,其中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办学场所总建筑面积的 2/3,
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舞蹈、
戏剧戏曲类等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确保不
拥挤、易疏散。
2.招收寄宿学员的培训机构,其生均宿舍建筑面积不得少于
6.5平方米。应当配备与寄宿学员规模相匹配的阅览、生活与运
动场所和设施设备。
3.音乐、舞蹈、美术等专业教学用房及设施设备参照执行《中
小学校设计规范》对专业教学的有关规定。培训机构的办学楼层
要求,参照《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城市普通中小学校
校舍建设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4.体育类培训机构应具备相对稳定和独立的办学场所,实施
培圳的切地应当付合所培训项目的规格标准,使用面积和空间高
度都要符合培训项目的规则要求。
(二)消防卫生安全要求
1.培训机构培训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和省上关于消防、环保
卫生等管理规定要求,并取得相应的消防安全证明材料;培训机
构应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实现
视频监控全覆盖
-g-
2.凡是招收寄宿学员的培训机构,其向学员所提供的宿舍,
应当符合相关消防卫生安全要求。
3.培训机构应当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处
置演练。培训机构应当通过为参训对象购买人身安全保险等必要
方式,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风险。
(三)食品安全要求
1.向学员提供餐饮服务的培训机构,必须取得相应的食品经
营许可等相关证照。
2.开设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
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实施“互联
网+明厨亮灶”,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八、章程
培训机构应当依法制定章程,举办者根据章程规定的权限和
程序,参与办学和管理活动。章程制定按照《甘肃省民办教育培
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九、组织机构
兄的基层组织。塔训机构必须坚持种加强党的领导
做到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
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凡有三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培训机构,应按
照党章规定建立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三名的,应当明确联合组
建、挂靠组建的工作思路、方案和开展活动的计划。
(二)决策机构。培训机构的决策机构由举办者或其代表人、
-10-
党组织负责人、行政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五人以上组成,其中
三分之一以上的人员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董事会
(理事会)设立董事长(理事长),董事长(理事长)应当品行
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执行机构。培训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
定,建立以校长(行政负责人)为主要负责人的执行机构,校长
(行政负责人)依法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权。
(四)监督机构。培训机构的监事会由党的基层组织代表
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教职工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教职
工人数少于二十人的培训机构可以只设一至两名监事。决策机构
成员和行政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或担任监事。
十、从业人员
(-)培训机构应当配备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备相应培训能力、身心健康
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学教研人员,不得聘用幼儿园、
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含民办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和国家机关
工作人员。从业人员管理应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印
IN
《仪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3 年以上
相关工作经历;教学教研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持
有政府部门颁发的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具备与
所教专业相符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
-11-
上不低于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 50%。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
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 2%。
(三)培训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事会计工作
所需要的专业能力的会计人员,会计和出纳不得兼任;应当按照
相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安全防
范措施。招用外籍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培训机构应与聘用的全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
纳社会保险,保障其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对初次招用
人员,应当开展岗位培训。
(五)教学教研人员的基本信息(姓名、照片等)、教师资
格(资质证明)、从教经历、任教课程等信息应在机构培训场所
及平台、网站显著位置公示,并及时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
服务综合平台备案。其他从业人员信息应在培训机构内部进行公
示。
(六)体育类培训机构应配备与培训内容和培训规模相适应
的专(兼)职教练员,保证培训质量。教练员应具有国家认可的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具备与培训项目相符的职业专业能力
证明,所提供的证书必须能够从相关认证系统中查询。执教资格
证书包括以下五类: 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体育教师资格证书;体
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体育教练员职称证书或全国性、省级单项体育
协会颁发的体育技能等级证书;执教体育项目的二级及以上运动
员技术等级证书;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人才评价机
-12-
构颁发的体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及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证
书(持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者还需要提供参与过执教项目运动
训练经历或参与过本专业培训的证明)。
十一、培训内容
(一)培训机构应制定与其培训项目和专业相对应的培训计
划、教学大纲,配备相应培训材料,合理安排培训课程内容。课
程内容必须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贯穿教学培训全过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体
现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
展规律。
(二)培训机构的培训材料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
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要
求执行。培训机构应规范培训材料选用程序,选用的培训材料须
为审核通过的培训材料或正式出版物,且与其培训项目及培训计
划相匹配。培训机构选用境外教材,应参照《中小学教材管理办
法》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所有培训材料应递交审批部门审核备
案。
十二、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求,制定并
分享新闻到:

标签: 培训 机构 标准 学科 设置 指导 

相关阅读

-----------------------------------------------------------------------------
  • 美术培训经营范围怎么写  2023-08-22
  • 美术培训机构怎么转型  2023-08-22
  • 会计网校加盟流程怎么样  2024-05-06
  • 劳动技能课的相关行业  2023-09-02
  • 杭州非遗进校园的商业模式  2023-10-18
  • 美术师品牌加盟  2023-05-26
  • 开少儿美术培训班需要准备什么  2023-09-11
  • 零陵素描补习班  2023-08-31
  • 开画室需要做什么  2023-09-06
  • 教育招生行业的前景  2023-09-13
  • -----------------
    美术特殊课程

    美术特殊课程...

    2023-08-18 12:36:55
    美术特殊课程的特别之处美术课程一直是学校里不可或缺的必修课,它能够帮助学生培养观察力、审美能力、表现力和创造力等...查看全文
    美术起步

    美术起步...

    2023-08-21 10:13:48
    美术是一门非常重要的艺术门类,它以视觉艺术为主,通过绘画、雕塑、摄影等手段来表现生活和记录历史。每个人在一定程度上...查看全文
    美术班许可证难办理吗

    美术班许可证难办理吗...

    2023-08-29 12:21:40
    以美术班许可证难办理吗对于喜欢绘画的孩子们来说,报名参加美术班是一件很普遍的事情。但是,许多家长在办理美术班许可证...查看全文
    鸟美术培训

    鸟美术培训...

    2023-08-15 11:01:28
    鸟美术培训,是一种别具特色的艺术教育。近年来,不少爱好者追捧鸟美术培训,并将其作为自己的独特兴趣。那么,鸟美术培训到底...查看全文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文化艺术类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江...

    2023-04-24 11:43:24
    苏文旅规〔2022〕1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现将《江苏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查看全文
    美术培训工作室

    美术培训工作室...

    2023-08-23 19:29:49
    【美术培训工作室】——唤醒孩子天赋的殿堂艺术是人类创造精神的一种具体形态,美术作品则是艺术的传递者。美术创作是一...查看全文
    返回全部新闻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
    确 认

    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们:大卫美术加盟官网
    确 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