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程序
(一)预登记。申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企业名称保留告知书;申办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向民政部门申请社会组织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二)受理。举办者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行政主管部门向举办者出具《受理通知书》。
(三)审核。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材料审核和办学现场审核评估,教育行政部门配合对培训课程及师资等涉及教育主管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主管部门综合教育行政部门意见,形成拟同意出具设立审批文件的培训机构公示名单。
(四)公示。对拟同意出具设立审批文件的培训机构,在培训场所和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五)审批。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作出同意或不同意设立培训机构的结论,同意设立的,出具设立审批意见书。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受理通知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批结论。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举办者。
(六)登记。通过审批后20个工作日内,举办者持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设立审批意见书及其他法定登记申请材料,办理法人登记手续。营利性培训机构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办理营业执照;非营利性培训机构至民政部门依法依规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七)账户监管。培训机构应在审批登记后15日内到符合条件的托管银行完成签订托管协议和开立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培训收费专用账户),并在取得专用账户后10日内在主管部门指导下,及时将机构信息录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按要求合规运营,配合全流程监管。
(八)备案办结。举办者完成法人登记,签订资金托管协议后,应在10日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托管协议复印件备案,完成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设立流程。
(九)变更。培训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行政负责人、地址、培训内容、培训对象等事项变更,须提交申请,经设立审批部门同意,取得审批文件,其中培训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发生变更的,凭审批文件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民政部门办理相关事项变更登记手续。
(十)注销。不再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培训机构应当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注销设立审批意见书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凭审批文件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民政部门办理相关事项变更登记、备案或注销登记手续。
二、办理地址
(一)思明区:
1.申办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禾祥东路168号3楼314室,
2.申办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地址:
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思明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18号窗口,
3.申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1413室
(二)湖里区:
1.申办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湖里区文化和旅游局 湖里区枋湖南路31号1004室,
2.申办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地址:
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湖里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8-11号经营管理综合窗口,
3.申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湖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322室
(三)集美区:
1.申办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地址及
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8、29号窗口,
2.申办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8、29号窗口,
3.申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704室,
(四)海沧区:
1.申办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海沧区文化和旅游局 海沧区滨湖北路15号2404室
2.申办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海沧区嵩屿街道滨湖北路9-1号海沧区政务服务中心2层35、36号窗口
3.申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海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二楼3号窗口,工信局
(五)同安区:
1.申办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同安区银湖路8号同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0号社会民生综合窗口
2.申办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同安区银湖路8号同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0号社会民生综合窗口
3.申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同安区银湖里71号207室
(六)翔安区:
1.申办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翔安区政务服务中心 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3楼综合窗口4、5、6、7号窗口
2.申办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翔安区政务服务中心 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3楼综合窗口4、5、6、7号窗口
3.申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翔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翔安区行政中心8号楼412室